摘要
自从《论语》中说:“诗可以兴”,“兴于诗”,两千多年来,关于赋、比、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汉代经学家郑玄说:“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把“比兴”训为“美刺”“讽喻”,于是众儒便索隐影射、穿凿附会,把“比兴”解释为讽刺社会现象、宣扬道德伦理的诗的社会作用,以合于“文以载道”。刘勰也说过:“环臀以托讽”,“诗刺道丧,故兴义销亡”。这算是社会作用说。还有文体说。章炳麟《国故论衡·六诗说》中把“赋比兴”与“风雅颂”统称为诗的六种类型。朱自清也怀疑:“赋比兴”“原来大概是乐歌的名称,和风雅颂一样。”①此说本于《周礼》:“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在《毛诗传》
出处
《齐鲁学刊》
1981年第6期91-9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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