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二二年九月,安源路矿工人,在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同志的领导下,举行了著名的大罢工,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这胜利成果之一,表现在与路矿当局签订了正式协定十三条。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批判刘少奇同志的材料中却说,刘少奇在安源和资本家谈判时,没有坚持罢工宣言中所提的十七条,只签订了十三条,向资本家投降了。于是,“十三条”就成了刘少奇同志“充当内奸、工贼、叛卖工人阶级利益”的罪证。
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1期12-14,11,共4页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