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粉碎“四人帮”以来,人们对艺术民主问题谈论得多起来了,但对“创作自由”却还未作深入地探讨和阐明,以致一些同“创作自由”有关的提法(如强调“写作家熟悉的”等)还曾受到某些人的严厉指责。“创作自由”这个口号究竟对不对?一些人的指责是否真有道理?现在是应该认真加以澄清的时候了。“创作需要自由”,这是一个完全正确的命题。所谓“创作自由”,是指作家在进行创作时,必须有选择题材和艺术样式,并按照自己的风格特长进行艺术创造的充分自由。这不是哪一个人主观臆想的产物,它反映了艺术生产的客观规律。
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3期15-20,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