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城市集体所有制工业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的尾巴”、“大私有制”等等。对它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在生产上不敢大胆扶植;在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低人一等;在政治上不能一视同仁,严重的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事实上,城市集体所有制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在这一具体情况下,集体所有制工业,过去,对发展生产、满足市场需要、增加出口换取外汇、以及扩大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今后,在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进程中,它将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武汉市集体所有制工业的发展情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这一点。
出处
《华中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2期86-91,共6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