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治与法治的讨论正在法学界深入开展。在讨论中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是法治论,明确主张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二是结合论,主张兼收并蓄,熔人治与法治于一炉;三是取消论,认为人治与法治的提法不确切,应当抛弃这两个口号。虽然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就作者所见)主张坚持人治反对法治,但实际上持这种观点的也不少。究竟是人治好,还是法治好,二者应当结合,还是干脆取消,这不仅是名词、概念的争论,而是涉及到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职能、进行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的重大问题。弄清这个问题,对我们实行经济、政治体制方面的必要改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现代法学》
1980年第4期14-18,共5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