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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积累率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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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总值,补偿了生产过程中原材物料、动力等物化劳动的价值后,纯属劳动者活劳动所新创造的价值,叫做国民收入。国民收入的使用分为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两大部分。积累基金在国民收入使用额中所占的百分比,就是积累率。这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积累率是否适当,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协调地发展。下面就山东省积累率问题谈些看法。三十年来,我省国民收入的积累率是逐步提高的趋势。自1953年开始大规模计划经济建设到1979年的二十六年中,全省平均积累率为25.6%,其中25%以上的有十三年。
作者 宋毅 祁开敏
出处 《东岳论丛》 1980年第4期36-38,共3页 DongYue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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