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书局一九三六年出版的《辞海》于“烝”字条目下,解作“上淫曰烝”,举《左传·桓公十六年》:“卫宣公烝于夷美”作例,并注明“夷姜,宣公庶母。”以此说明“烝”是“上淫”。但在《左传·宣公三年》又有如下记载:“(郑)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杜预注:“郑子,文公叔父子仪也。汉律:淫于季父之妻曰报。”可见同样是“下淫上”,因对象不同,而有“烝”与“报”之别。不知是否有鉴于此,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七年出版的《辞海》修订稿,以及最近由上海辞典出版社出版的三大册《辞海》,皆释“烝”为“古指同母辈通奸。”并仍以“卫宣公烝于夷姜”为例,使义例统一。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1980年第3期86-,57,共2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