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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指出:要让各个企业单位拥有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真正独立经营和独立活动的必要的自主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范围,应当使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六个方面,有必要的自主权,才能使企业独立经营,独立活动,自负盈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当时,首先是从企业利润留成开始的.因此,给某些同志造成错觉,以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只是扩大财权.显然,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利润留成是扩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内容.根据两年来试点企业的实践,扩权企业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自主权.
出处 《经济管理》 1980年第12期69-70,共2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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