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集体化以来,我们主要是以农产品产量或粮、棉等主要产品产量是否跨《纲要》,作为考核农村社队生产经营好坏的主要指标。多年来的实践表明,这两个指标不能全面地反映农村社队生产经营效果。一个单位生产经营的好坏,不仅仅表现在集体是否增产以及粮棉等主要作物单位面极产量的高低,而且也表现在产品质量的优劣,生产成本的高低。如果把农产品产量作为考核社队生产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往往还会助长人们单纯追求产量不注意劳动消耗的偏向。当前农业内部出现的比例失调和成本偏高的问题,与我们过去采用这样的经济指标来考核社队经营成果是有着很大关系的。打倒“四人帮”以后,农业部提出了以“七增一降”作为考核社队生产经营成果的经济指标。这个指标较之以前的指标有很大进步,对促进社队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和农业的全面发展。
出处
《经济研究》
1980年第11期81-81,共1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