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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贸易中的假远期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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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对资出口贸易中,一般都采取即期信用证的支付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种名为远期,实则仍能即期收汇的信用证支付方式日见坩多,这种信用证规定受益人(我出口公司)开立远期汇票,由开证行或付款行承兑后,可在金融市场上贴现,有关的贴现费用由国外进口商负担。对于进口商来说,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先拿到货运单据,凭以提货应市,而无须立即付款,取得了融通资金的便利,而且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率比银行贷款利率为低,故进口商的利息负担也轻。对出口商来说。
作者 苏宗祥
机构地区 天津财经学院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1980年第3期54-58,共5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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