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商业公司从利润中提成3%,作为“经理基金”。公司经理知道后,便找会计要领取这笔基金。会计说,“这笔钱是准备作为扩大再生产、零星购置、技术革新措施费用和对职工的奖励等的费用而提取的,不能发给经理个人。”这位经理说:“既然是经理基金,你不给我给谁呀?”非要领不可。会计怎么说也不行,只好让他领了。过了些天,在外地休养的副经理回来了,听到这件事后,就去找经理。经理说:“你那时正休养,算了吧!以后再提成咱俩分。”副经理不干。
出处
《商业研究》
1980年第4期23-23,共1页
Commer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