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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研究》编辑部: 我们今年8月6日,调到一批规格8.5×5公分的议价棕棚料,进货价每付12.20元;8月16日又从别的产地调到一批规格是10×5.5公分的议价棕棚料,进货价每付10.80元。从货的规格质量看,第二批比第一批要大,要好,而价格第一却比第二批高。我们认为从“购得进,销得出,有亏有盈,保持微利”的原则出发,应该把前批作后批价格,后批作前批价格出售,这样无损于群众,无损于国家,有利于集体。如按现状出售。
作者 李贤俊
出处 《商业研究》 1980年第6期35-35,共1页 Commer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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