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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业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急剧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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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61年2月起,美国纽约的一些大商业银行为了吸收大额存款,开始办理可转让的定期存单业务,自此以后,各大商业银行都相继开办这类存单,业务迅速发展。根据美国7.5亿美元以上资产的大商业银行提供的资料,到1980年3月26日为止,这些银行十万美元定期存款帐户的余额为1,336亿美元,其中可转让定期存单总额为945亿美元,占该类存款总额的70%左右,其他定期存款只有391亿美元。在美国商业银行中,定期存款一般分为两大类,即十万美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者定期存款和十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定期存款。可转让定期存单的金额一般在十万美元至一千万美元之间,大多数为一百万美元。
作者 甘培根
出处 《金融研究》 1980年第3期62-63,共2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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