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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们爱韶山的红杜鹃》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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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指出:“入选的课文应当思想内容好,语言文字好,适合教学。”“课文的语言要合乎规范,在用词、造句、布局、谋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典范性。”业已配套出齐的通用初中语文教材,基本体现了大纲的要求。在一百五十二篇课文中,古代作品,革命导师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均属选原著或节选;其余课文,除少量由编者根据有关材料编写或改写外,作者或编者都分别作了改动。教材注有“改动”字样的52篇课文中,只有6篇请作者动笔,绝大多数都经过编者之手。这里仅就《我们爱韶山的红杜鹃》一文的改动情况,谈两点学习体会。
作者 李寿德
出处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79年第5期75-78,82,共5页 Journal of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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