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我們前幾次討論文学語言的問題已經明確了幾件事: (1) 从高名凱先生“对文学語言概念的了解”的發言提出之后。我們大家都認为語言学者应該了解这个術語的意思要包括兩方面,姑且用“狹义”和“廣义”來表示捎谖覀儩h語现在用慣了狭义指文学作品的語言,就有人把廣义的意思固定地称为“标準語”,是不妥当的。
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55年第2期38-53,共16页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