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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学习毛主席著作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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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十多年前,毛主席就在《论政策》一文中指示我们:"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这个指示,成了我们审判工作的一条重要指导原则。办案子必须重证据,才能使我们把主观和客观二者之间好好地符合起来。任何案情,都是客观存在的。一起杀人案件发生了。
作者 安水石
出处 《法学研究》 1965年第3期49-50,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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