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九月,我们在天津、北京等地对城市街道居民生产服务合作社进行了调查,并且参加了天津市试点之一的鸿顺里生产服务合作社的收入分配工作。这里,我们对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分配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在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以及城市街道居民的共产主义觉悟空前提高的形势下出现了生产服务合作社。毫无疑问,这种经济形式,必将在我国城市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一般地说来,生产服务合作社在向人民公社的过渡中并不能直接地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至少不能全部是这样,因此,这种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在向人民公社过渡中虽然会发生重大的变化,但是它的某些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分配方面的某些基本原则)仍然会保留下来。所以。
出处
《学术月刊》
1958年第12期10-15,共6页
Acade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