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开始试办于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村根据地。1953年在党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后,以群众运动的规模在全国范内普遍发展起来。它从属于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总要求,从属于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社会义主改造。是过渡时期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在农村借贷关系方面实行革命的转变。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指出了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
出处
《金融研究》
1958年第4期52-58,共7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