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社会主义社会的价格决不能以生产价格为基础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能不能把生产价格作为价格形成的基础,我们的看法,在实际工作中是行不通的。首先,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价格自发波动、资金自由转移和利润平均化的现象。价格要由国家有计划地制订。如果以生产价格作为价格形成的基础,那么,各级物价主管部门在制订与调整各种产品的具体价格时,就必须根据平均资金利润率来进行安排。
作者 杨宏道
出处 《学术月刊》 1965年第1期6-9,共4页 Academic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