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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清案件事实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物还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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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看了佟庆明同志的文章后,很有启发,但对一些问题,也有不同的看法。本文想就运用证据查清案情中,人和物哪个起决定性作用问题,谈谈自己一点粗浅的看法,就教于佟庆明同志和其他同志。佟庆明同志认为,在运用证据查清案情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物证,而"人在这里的作用,只是发现它、认识它","人的作用是第二位的",达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作者 元平
出处 《法学研究》 1964年第3期34-3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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