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摘要 1.7—10岁间儿童不宜进行时间较长的耐力训练。 2.11岁以后身体的耐力素质有显著的增强,到15岁左右这种增强极为显著,在此时期内的儿童、少年可进行适当的耐力训练。 3.中、小学体育课应结合学生的当前身条件和年龄特征注意个别对待,并在此基础上使所有学生身体素质得以普遍提高。 4.从本文材料看来一般耐力测定后血压值的恢复时间并不长,但在运动实践中尚必须考虑到不同年龄儿童、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及相应年龄内的生理特点而进行训练。
出处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1964年第1期19-22,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Sports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