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位代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请大会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已经发给各位代表。我受中共中央的委托,作一些说明。二十年前,一九五四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曾经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一九五四年宪法,是中国第一个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用根本大法的形式,总结了历史经验,巩固了我国人民的胜利成果。
出处
《文史哲》
1975年第1期14-17,共4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