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驳“在落后地区成立人民公社没有必然性”的错误观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有人說:“中国政治經济发展不平衡,在先进地区,成立人民公社有它的必然性,而在落后地区成立人民公社就沒有必然性”。这是通过否定局部来否定全体。否定“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的正确論断。从思想实貭上,与右傾机会主义分子叫嚣的“搞早了”是一样的。但是前一說法此后一說法多了一层“理論”的伪装——即“政治經济发展不平衡”的规律作为“依据”,因此,就更容易迷惑人,危害性也就更大。为了澄清思想,深刻认識“人民公社是我国政治經济发展的合乎规律的产物”。
作者 卢婉清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60年第1期1-4,共4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