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的发展是通过计划化来实现的。国民经济计划化首要的任务是解决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以及与发展速度密切联系着的国民经济内部的各种比例关系的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证明: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和按比例发展是辩证地统一着的,要求得国民经济持续的高速度发展,必须妥善地安排、处理国民经济内部的各种比例关系,主要是:工业与农业的比例关系,重工业与轻工业的比例关系,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内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工业、农业与交通运输业的比例关系,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各个经济地区之间的比例关系等。但是,究竟怎样的比例关系才比较适当,符合持续的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的要求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运用国民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法,通过综合平衡来加以考察。
出处
《经济研究》
1961年第10期12-17,65,共7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