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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授“对立统一规律”的几点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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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讲授唯物辩证法,应以对立统一规律为重点,因为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这一规律讲解得深透与否,对于学习全部辩证法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也正因为它是重点,所以把这一规律放在讲授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前,这样,使我们一开始就能够把握辩证法的实质,并为深刻地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提供鑰匙。所谓以对立统一规律为重点,当然不是说,把讲授辩证法仅归结为讲授对立统一规律,因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全面的、深刻的、毫无片面性弊病的发展学说,它需要从不同侧面揭示出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以辩证法的范畴作为补充.所谓以它为重点。
作者 显达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62年第5期6-9,共4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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