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繁简问题汉字的草体有两种性质:一是简,一是连。刘熙载《艺概》谓“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这话很对。详与静,是正体的条件;简与动,则是草体的特征。可惜他没有在篆分二体之中认识到同样也有正草的分别,所以虽认识到正草二体的性质,但不能进一步就明字体演变的关键。不过,草体的两种性质,由于书写工具的限制不一定同时具备。一般人一提到草书,就联想到字形的纠连之体,甚至以狂草为草书的标准。其实,
出处
《学术月刊》
1961年第11期47-50,46,共5页
Acade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