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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处理后登门访问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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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法院对已办结的民事案件进行回访工作,是审判工作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也是巩固和扩大办案效果、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方法。它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工作新型作风的重要标志之一。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民事案件处理后进行登门访问,深入了解纠纷解决得是否彻底,并作必要的善后工作,以保证办案质量,这是人民司法工作早已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之一。
作者 章文扬
出处 《法学研究》 1960年第Z1期48-5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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