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根据1956年和1957年两年来的情况变化和工作经验,中共中央在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以后,于1957年10月公布了修正草案。最近这个纲要已经由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公布,会议还号召全国人民提前两年或三年实现这个纲要。这是我国人民一个重要的政治事件。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1月25日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具体地分析了我国当时的政治形势之后指出: "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任务,就是在这个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的基础上,给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的发展指出一个远景,作为全国农民和农业工作者的奋斗目标。"这是一个推动我国农业取得高速度发展,从而推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高速度发展的伟大纲领。
出处
《学术研究》
1960年第5期1-9,共9页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