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2年8月,我第一次入五指山黎族地区进行历史文物调查时,曾在乐东县三平附近一个村庄里找到一副钻木取火的工具,后来从三平转到番阳又继续的找到了一些.由于过去民族学研究者和一些考古工作者的文章都未曾提到过黎族地区的这方面文物,我遂留在乐东就地进行了一些调查.1957年、1958年因工作关系,两次重来五指山区,到过琼中、白沙、东方各县,这两次虽然没找到钻木取火工具,但一些黎族老人告诉我,解放前,黎族地区确有许多地方在使用它.
出处
《文物》
1960年第6期72-73,共2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