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不会做诗。我虽然对中国古代的诗律做了一些研究工作,但是没有什么成绩。关于格律诗的问题,我恐怕讲不出什么道理来;只是表示一些非常粗浅的意见而已。对于什么是格律诗,大家的见解可能有分歧。我这里所谈的格律诗是广义的;自由诗的反面就是格律诗。只要是依照一定的规则写出来的诗,不管是什么诗体,都是格律诗。举例来说,古代的词和散曲可以认为是格律诗,因为既然要按谱填词或作曲,那就是不自由的,也就是格律诗的一种。韵脚应该认为是格律诗最基本的东西。有了韵脚,就构成了格律诗;仅有韵脚而没有其他规则的诗,可以认为是最简单的格律诗。在西洋,有人以为有韵的诗如果不合音步的规则应该看成是自由诗(例如法国象征派诗人的诗);又有人把那些只合音步规则但是没有韵脚的诗叫做素诗(歌剧常有此体)。我觉得在讨论中国的格律诗的时侯,没有这样详细区别的必要。
出处
《文学评论》
1959年第3期1-12,共12页
Litera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