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关于开展增产节約运动的決議”指出:“全国农村的人民公社,根据去年十二月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的決議,根据今年二月在郑州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議的决議和以后中央的一系列指示,进行了整社。在整社中,貫彻执行了分級管理、分級核算、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則,确定了在目前阶段公社的生产資料实行三級所有制,生产队一级的所有权是基本的,公社一級的所有权是部分的(……)。
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59年第3期28-33,共6页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