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科学院吉林分院法学研究所是根据省委的指示,在省委和分院党委的领导下,于1958年11月间开始筹备建立的。共设四个研究级,分别研究人民公社,中国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民事、中国刑事各方面的问题。目前全所人员已经积极地行动起来,开始了各项科学研究活动。并且在1月30日全所人员的大会上,又进一步讨论了关于法学研究工作的方向、方法,以及专职与兼职研究人员的分工协作、本年度的重点研究项目和题目落户等问题。
出处
《法学研究》
1959年第2期40-4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