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付业”問題農業总産值的計算問題,以前就有过許多爭論,尤其是关于“農家付業”的產值是否应該包括在農業总産值中的問題,成了討論的一个中心。所謂“農家付業”与目前農村人民公社中一般所謂“付業”,又有很大区別。因此,如何理解这里所謂“付業”,同样会牽涉到農業总產值的計算問題。現在我們先从“農家付業”談起。農業合作化后,特別是目前全國实現了人民公社化后,在这个新的社会歷史条件下,我國的經济空前發展,生產水平不断地飛躍前進,为适应这个新的形勢,对于“農家付業”范圍的界定υ撚胍郧坝胁煌膬热荨R蛭魑镔|生產部門的划分,原就是歷史的產物,不是一成不变的。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59年第1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