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群众决心迅速改变我国“一穷二白”面貌的迫切愿望。1958年,在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在农业生产大跃进、农田水利大发展、农民办工业的积极性和农民社会主义觉悟空前提高的情况下,原来规模较小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矛盾,这就要求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性地解决了这一矛盾,全国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由原来的七十四万多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出处
《经济研究》
1959年第11期34-37,65,共5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