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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栾庄高级农业社的发展过程看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的客观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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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栾庄,是太行山区的一个小山村,全村共有80户,296口人,梯田554.7亩。原来是一个高级农业社,1958年8月公社化后成为河北井陉辛庄五星人民公社的一个生产大队。这是一个高山缺水、经济比较落后的山村,解放前不仅糠菜半年粮,而且连水也不能饮个痛快。解放后才给这个穷山村打开了翻身的大门,合作化和公社化之后,这里的偏辟、贫困、落后的面貌,在迅速地改变。这里是老解放区,互助合作运动开展比较早,1954年全村就建成了二个初级农业社(每社二十户左右)。初级社比之单干,比之互助组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具体的表现在集中使用人力和药械(单干和互助组时期是没有这些的)克服了建社后第一年(1955年)严重的虫灾和干旱,使庄稼在灾年的情况下获得了丰收。事实是最好的宣传员。
作者 肖步才
出处 《经济研究》 1959年第12期28-43,共16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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