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昌地区广大农村于1958年8月份实现了公社化,全区6,61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为193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建立以后,财政、金融、商业、粮食各部门的基层机构下放和社员生活的集体化,给公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任务和要求.(1)由于公社的规模大、经营范围广、举办的事业多,原有的财务组织机构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迅速建立新的财务体制和机构,以促进工、农业生产更高速度的发展.(2)小社并成公社后,必须清理财产、核定资金,使财务工作纳入正轨.(3)人民公社是组织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公社各项事业的发展。
出处
《财经研究》
1959年第1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