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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政社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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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人民公社区别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政社合一。所谓政社合一,就是一乡一社,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乡人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正副乡长兼任正副社长,公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兼任乡人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乡党委书记兼任社党委书记。政社合一是一个意义极为重大但又较为复杂的问题,本文试图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错误之处,请批评。国家基层政权组织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上层建筑是由基础产生的。
作者 潘熊烈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59年第3期30-31,共2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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