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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被告人上訴案件不能加重处刑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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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这次政法战线反右傾的激流中,很多同志都提出这样的問题:“为什么刑事上訴审中,属于当事人上訴的案件,就不能加重处刑?”“为什么加重处刑就是違法?”足見对此问題的探討,在司法实踐中是有实际意义的。我是主張在事实确凿、程序合法,但仅是适用法律不恰当,处刑偏轻时。
作者 黄汝坚
出处 《法学》 1958年第5期38-40,共3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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