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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根據,法律是准繩”是我國刑事诉讼的基本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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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繩”是偵查、起訴和审判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則,它是我們党根据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要求,并总結我国司法实践的經驗而提出来的。所謂“事实是根据”,就是說,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客观存在的,是离开我們公安、檢察及审判人員的意志而独立存在的。毛主席教导說:“我們是馬克思主义者,馬克思主义叫我們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針、政策、办法来。”因此,对人民公安。
作者 陈啓武
出处 《法学》 1958年第6期39-41,共3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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