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美国反动法学家庞德,把法称为"社会控制"的工具,称自己所属的学派为社会学派,另称自己的法学为"社会工程学."他的哲学立场是实用主义,特别是工具主义.在法学内容上,他接受了实用主义法学另一派,即实在主义老祖宗霍尔姆斯的衣钵,同时又抄袭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西欧资产阶级的许多反动法学理论,特别是耶林的社会功利主义和柯勒的文化理论等有蛊惑性而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庞德的方法也完全是实用主义的.他反对研究法的内容和性质。
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58年第1期87-98,共12页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