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馬克思在1852年致卫登麦尔的信里,曾經这样地概括过他自己在阶级斗爭学說方面的新貢献: “至于講到我呢,那么无論是发現近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現各阶级彼此斗爭,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級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了阶級斗爭的历史发展,而资产阶級的經济学家則早巳作过对于各个阶級的經济解剖了。我所作出的新东西就在于証明下列几点:(一)阶級的存在仅仅是跟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二)阶級斗爭必然要引导到无产阶級专政;(三)这个专政本身不过是进到消灭任何阶級和进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