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城县西十、艾庙、盛滩、范河四个乡的12个高級农业生产合作社,12,368戶,于1968年8月28日,組成一个人民公社。社員代表大会通过試行簡章如下: 第一条本公社实行乡社合一。乡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公社的社員代表大会。乡人民委員会就是公社管理委員会。乡长兼社长。第二条公社管理委員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管理委員会由社长一人、副社长六人、委员卅八人組成。管理委員会全体会羅推选正、副社长及有关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常委会,办理日常工作。公社管理委員会实行集体領导,分工負責。根据有利生产和組織精干的原則,在目前情况下,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八个分管机构: 一农业生产委员会:負責管理全公社的农业生产和林业、畜牧业、漁业、副业生产; 二工业交通委员会:負責管理全公社的工厂、矿場、机械及交通运輸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