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規律作用的范圍 价值規律用一句話說就是:商品(或者更广泛一点說产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这个商品(或产品)时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价值規律所表明的首先是产品同生产这个产品的劳动之間的一个本質的联系:不論生产某个产品时人們实际上究竟消耗了多少劳动,但是社会上只承認这个产品的价值等于生产它的时候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这里所說的社会上承認某个产品包含有多少劳动量的意思,那就是当这个产品同別个产品交換时。
出处
《经济研究》
1958年第2期31-43,共13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