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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土司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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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司制度”是一种阴险的民族压迫政策,大民族主义者用这种“以夷治夷”的办法来实现他们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根据可靠的史料来看,从十三世纪中叶忽必烈用兵中国南方之际,便开始对四川大小凉山的彝族采用这种统治政策了。公元一二五二年——一二五三年元军征服了彝族最大的两个部落“乌白二蛮”,至元九年(公元一二七二年)元军进入大小凉山,“平定”建昌的彝族,元史地理志泸沽县对当时的形势作了如下描述:“……其裔蒲德遣其侄建?内附,建?既叛,杀,蒲德自为酋长,并有诸部,至元九年平之。”由于这种情况,元朝统治者觉得有通过政治手段把这些新开拓地区巩固起来的必要,因此采取措施,“至元十二年析其地置总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也,设罗罗斯宣慰司以总之。”(元史地理志建昌路),当时罗罗斯宣慰司所统领的五个总管府即是原来的建昌路。
作者 欧潮泉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58年第3期47-51,共5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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