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從来研究訓詀学的專家們,大家都肯定了古代漢字在運用方面有「反訓」一例。便是一個字除开正面的含義以外,有時还可採它的反面意思来使用,這在訓詀中;叫做「反训法」。這种通例,首先是由晉代學者郭璞最早提出來的。他在訓詀学方面,用力很深,替尔雅和方言都做了注解,到今天還称为極有价值的訓詀學名著。尔雅释詀有云:「徂、在、存也。」郭注便說:「以徂为存,猶以亂为治,以(?)为曏,以故为今,此皆訓詀義有反覆旁通,美惡不嫌同名。」方言卷二有云:「逞、苦、了、快也,自山而東,或曰逞;楚曰苦。」郭注也說:「苦而为快者,
出处
《华中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57年第1期51-63,共13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