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四五年,西安市许士庙街小学附近,曾出土正始三体石经(康诰)残石一片,仅有表刻尚书,无背刻。(图版三之一)一九五七年六月,青年路西段挖修下水道时,于地下四公尺三寸处,又挖出正始三体石经残石一片,表背都有刻字,已移存于陕西省博物馆。案:儒经刻石,始于东汉熹平四年,(公元一七五年)其后六十余年,即有正始三体石经之刻。这是因为“汉魏之交,古文经学已盛行,而熹平石经,都是今文,没有古文,所以在正始年间,(公元二四一年)又刻“尚书”和“春秋”两部古文经,与汉石经同立于洛阳之太学”。所谓“又立一(三)字石经,相承以为七经正字”。因魏时刻的石经是古文,非人人所能认识,故在每一古文之下,加入小篆、隶书;因之。
出处
《人文杂志》
1957年第3期67-68,95-96,共4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