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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建国初年土田户口赋役诸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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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朱元璋(明太祖)在元末农民大起义胜利的基础上,推翻了蒙古元朝的统治,重新建立的汉族为主体的封建王朝——明王朝。新王朝建立初年,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高度的发展,使中国封建社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大的向前推进了一步,并开始向封建制度末期转进。研究这一时期——明建国初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正如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其他的时期一样,应该从作为封建制度基础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及环绕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户口、赋役等制度着手,找出当时封建社会最内部秘密和隐藏着的基础。一、朱元璋建立了新王朝以后,将大量土地置于国家手中,并拨出一部分土地赏赐给皇室勋戚以及文武百官;同时又承认民间的土地私有。明史云:“明土田:制凡二等:曰官田;
作者 陈鸣鐘
出处 《史学月刊》 1957年第3期11-14,共4页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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