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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離婚案件必須与資產階級思想進行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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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地阐明了婚姻与家庭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婚姻与家庭形态是与社会形态相适应的,也就是説,有什么样的社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婚姻与家庭。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
作者 子及
出处 《法学》 1956年第3期22-25,共4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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