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法对象中的财产关系问题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关于民法调整的对象——财产关系这个问题,目前不少的政法院校和法律科学研究工作者,正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据我们了解,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是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范畴的法律关系,而不是属于社会经济基础范畴的生产关系;另一种看法认为。
作者 黄社骥 卓萍
出处 《法学研究》 1956年第2期28-32,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94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