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系统地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设置、职权、行使职权的程序和组织原则。这些规定是根据宪法中所规定的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及活动的基本原则,总结我国几年来检察工作的经验,并从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同时按照我国实际情况吸收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检察工作的经验。这个组织法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在我国宪法已经颁布、我国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已走上更完备的阶段的时候。
出处
《法学研究》
1955年第1期15-20,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